案由:关于机动车辆占用人行道乱停乱放的建议
事实依据:
晋茂新苑至茂汶大桥滨河路段、凤仪小学至县政府广场路段,人行道车辆占位停放,包括宾馆门前人行道车辆占位停放,严重影响行人正常行走,尤其是上下班高峰,上下学高峰时段,有严重的安全隐患。
分析探讨:
滨河路段各小区前规划的停车位是否妥当。
措施办法:
1.按交通法则相关规定停放车辆。2.加大对乱停乱放车辆的依法管理强度。3.滨河路众小区前增加减速带,限行标识物。
办理情况:
目前,已在部分道路两侧因地制宜设置停车位,规范停车,以缓解道路拥堵。2018年2月,在城区安装60套违停抓拍,规范了车辆停放。截止目前,凤仪小学至县政府路段,占用人行道乱停乱放的现象基本消失。同时,为方便群众接送学生的需要,规定上学、放学高峰期接送学生车辆在规定时限、规定路段内允许临时停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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